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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了第四批住建领域招投标专项整治典型案例。本次通报的六起案例主要涉及评标专家“对应当否决的投标,未提出否决意见”“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客观、公正评审”两类违法违规行为。
案例一
案情简介:在2024年2月千山风景区古建筑群消防工程项目施工公开招标的评标过程中,张某宾、王某、赵某荣、赵某菊、郑某宁等5人作为该项目的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存在“对应当否决的投标,未提出否决意见”的违规行为。
处理结果:依据《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考核评价细则》的规定,对上述4名评标专家的年度评价分数每人扣除20分,暂停评标三个月。
案例二
案情简介:在2024年4月海城市清洁能源供暖改造工程第二批改造项目施工公开招标的评标过程中,孙某青、谢某东、李某惠、李某、张某松作为该项目的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存在“评标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客观、公正评审。”的违规行为。
处理结果:依据《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考核评价细则》的规定,对谢某东、李某惠等2名评标专家的年度评价分数每人扣除20分,暂停评标三个月。依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孙某青、李某、张某松等3名评标专家予以禁止其在一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案情简介:在2024年4月海城市清洁能源供暖改造工程电网增容改造EPC项目(苏家社区等12个社区)监理公开招标的评标过程中,韩某、王某红、林某等3人作为该项目的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存在“评标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客观、公正评审。”的违规行为。
处理结果:依据《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考核评价细则》的规定,对评标专家韩某、王某红、林某等3人的年度评价分数扣除20分,暂停评标三个月。
案例四
案情简介:在2024年7月海城市2024年老旧小区楼本体修缮项目施工公开招标的评标过程中,吕某华、杨某起、毕某峰、王某峰等4人作为该项目的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存在“评标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客观、公正评审。”的违规行为。
处理结果:依据《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考核评价细则》的规定,对评标专家吕某华、杨某起、毕某峰、王某峰等4人的年度评价分数扣除20分,暂停评标三个月。
案例五
案情简介:在2024年3月鞍山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立山区配套设施改造工程设计公开招标的评标过程中,李某、金某作为该项目的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存在“评标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客观、公正评审。”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依据《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考核评价细则》的规定,对评标专家李某、金某等2人的年度评价分数扣除20分,暂停评标三个月。
案例六
案情简介:在2024年8月海城市望台镇望台初级中学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的评标过程中,潘某庆、李某晖、邢某丽、王某、孙某等5人作为该项目的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存在“评标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客观、公正评审。”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依据《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考核评价细则》的规定,对评标专家潘某庆、李某晖、邢某丽、王某、孙某等5人的年度评价分数扣除20分,暂停评标三个月。
来源: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