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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400万元以上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工程采购项目,预留份额提高至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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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旨在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切实增强云南省经济活力,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巩固和增强经济稳中向好态势。

《措施》从加快推动产业提质增效、持续扩大有效投资、不断激发消费潜力、推动经营主体提质增量、提高金融服务质效、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大民生保障力度等七个方面,提出二十八项措施,并明确了每条措施负责落实的部门。

《措施》指出,由云南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电网公司统筹协调,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深度参与电力市场化规则制定,积极融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体系。不断健全“源网荷储”电价体系,研究出台新型储能价格政策,结合实际动态调整分时电价政策。优化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市场化采购方式,完善代理购电清算制度。加强非电网直供电收费政策宣传,规范收费行为。鼓励企业和园区自建分布式光伏并提高就近消纳比例。

《措施》强调,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扩大市场份额。由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标的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标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继续推广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对于政府投资项目以外的项目,鼓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措施。

由云南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对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以及400万元以下(含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延续实施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


来源:中国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