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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评审专家(申请人)、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市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抽取工作,海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已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简称《目录》,详见附件1)改造升级,新增“政府采购品目”,目前已按专家的原评审专业完成对应品目分类的初始化,调整完成后将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进行专家抽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一)对一级品目代码调整。根据《目录》原命名规则,品目代码分为5级,以A01010201为例,A代表一级品目,A01代表二级品目,A0101代表三级品目,A010102代表四级品目,A01010201代表五级品目。此次调整仅对一级品目代码调整:货物A调整为E、工程B调整为F、服务C调整为G,其余不变。
(二)专家申报品目数量限制继续执行现行规定。根据《海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琼财采规〔2020〕13号)规定,每位评审专家在系统中最多可选择申报的二级评审专业数量不超过3个,即最多可选择3个政府采购三级品目。例如:专家持有中级及以上会计职称的专家,拟参与会计类项目评审的,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适用品目包含C2302会计服务、C2303审计服务、C2003咨询服务(项下C200301会计咨询服务)等,专家在系统中可对应选择G2302、G2303、G2003三个评审品目。
二、有关要求
各评审专家请于10月30日前,登录系统核对默认品目分类,可结合自身实际专业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对默认品目进行新增、删除等调整并提交审核(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系统品目默认为空的专家,可自行选择匹配的评审品目分类并提交审核。未在本通知规定时限内完成品目分类调整的,视为认可系统初始化分类,后续专家抽取将按该品目执行;品目分类为空的专家,将无法参与项目抽取。
附件:1.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
2.专家库用户操作手册(专家)
海南省财政厅
202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