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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共6章30条,主要包含3个方面内容:明确《征求意见稿》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及实施标准;厘清远程异地评标活动中各方职责,规范评标组织流程;细化远程异地评标费用保障、资料归档与协作机制。
多点分散评标
《征求意见稿》明确,多点分散评标是指同一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专家分散在不同评标场地或不同评标室独立工位协同完成的评标活动。
《征求意见稿》规定,省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实行“远程异地+多点分散”评标;达到下列规模标准的,实行跨省“远程异地+多点分散”评标:
(一)工程施工类(施工总承包)单项合同估算价8000万元以上的;
(二)货物采购类(设备、材料等)单项合同估算价1600万元以上的;
(三)服务类(勘察、设计、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价800万元以上的;
(四)实行工程总承包发包的,其施工、货物、服务任一部分合同估算价达到上述标准的,整个总承包发包应当实行跨省远程异地评标。
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涉及国家秘密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不宜实行远程异地评标的,招标人应当作出书面说明,并在确定中标人后,作为招标投标情况资料提交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评审专家抽取规定
《征求意见稿》明确,山东省域内远程异地评标项目,评标专家由主场从山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因特殊情况导致评标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由主场及时补抽。经补抽评标专家数量仍无法满足的,经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同意,招标人可从其他依法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专家。确需直接确定评标专家的,招标人应当说明理由,经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并作为招标投标情况资料存档。
主副场相关规定
《征求意见稿》明确,主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通过山东省协调系统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内随机选择副场,副场应当在规定时间以内(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副场应在24小时以内)通过山东省协调系统确认是否承接。副场逾期未确认的,视为不承接,主场可另行选择其他副场。
《征求意见稿》规定,因电力(网络)中断、系统软硬件技术故障、副场出现专家无法参与评标、场所工位异常等情况导致无法正常评标的,招标人可以推迟评标时间。副场发生上述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主场,由招标人通过重新发起抽取申请、更改项目评标时间或者再次组织远程异地评标等方式解决。必要时,经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或终止评标,也可择机重新组织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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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