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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值虽小莫轻视 隐匿关联触红线
一、案件背景
2025年7月23日,彭阳县王洼产业园区“2024年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轻工制造片区道路及地下管网建设工程监理”在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招标工作,该项目中标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某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和投标单位宁夏某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某,同在王某公司缴纳社会保险,涉嫌存在串通投标违法违规情形。
二、案情启示
该案件属于隐瞒关联关系、涉嫌串通投标的典型案例,暴露出部分工程建设市场主体法治观念不强、规则意识缺失、心存侥幸等突出问题,为全区招投标监管和企业合规经营敲响警钟。涉事法定代表人明知存在社保利益关联,却刻意隐瞒不报,试图规避监管、不正当参与投标,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招投标公平竞争秩序。部分企业抱有投机心理,认为社保、关联关系等线索不易被核查发现,妄图通过隐蔽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漠视法律法规与监管惩戒。本案依托社保数据比对发现问题,凸显隐性围串标行为隐蔽性强,需持续强化大数据比对、资料核验和事后抽查,同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市场主体依法诚信参与招投标活动。
三、处理结果
经调查认定,上述两家投标单位“串通投标”违法违规事实成立,其行为违反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鉴于涉案项目中标金额为10.55万元,行政执法部门对两家涉事投标单位,分别按照中标项目金额10‰标准,各处以人民币1055元罚款;对两家企业法定代表人王某、刘某某,分别对应单位罚款数额10%标准,各处以人民币105元罚款。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