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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你的电脑采购!国采中心通知:这两种机型框架协议有重大调整

发布时间:

近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印发《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26年度便携式计算机、一体式计算机框架协议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国机采〔2026〕20号),明确新一期框架协议采购的执行规则。新规自2026年8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8月,旨在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提升采购效率。

适用范围与采购方式

新规明确,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单位采购便携式计算机,不符合批量集中采购配置标准或时间紧急,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可在入围范围内采购,但年度采购量不得超过上年总数的30%。一体式计算机采购,100万元以下项目可直接在入围范围内采购。

采购方式上,采购人可通过国采中心电子卖场,采用直购、比价、反拍三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直购为主要方式,比价需选择不少于三个同类型产品,反拍则由供应商自愿竞价,价低者得。

有效期与监管要求

本期框架协议有效期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8月3日(便携式) 及8月4日(一体式) 止。若新一期征集未完成,有效期将顺延。

国采中心强调,将加强对供应商恶意竞争、不诚信履约等行为的监督,采购人或其他相关方可向国采中心反映问题,经核实将责令整改或报监管部门处理。

执行提示

各部门需将通知逐级传达,严格按要求执行。采购人应优先通过直购方式成交,并注意电子验收单作为采购凭证。执行中如有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83086951)或业务咨询电话(010-55605614)咨询。



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26年度便携式计算机、一体式计算机框架协议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

国机采〔2026〕20号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厅(室):

根据《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国办发〔2019〕55号)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确定了中央国家机关2026年度便携式计算机、一体式计算机框架协议采购入围供应商、入围产品及其最高限制单价,已在中央政府采购网公布。现将有关执行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及其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称采购人)在采购便携式计算机时,符合批量集中采购配置标准的,应执行批量集中采购;不符合批量集中采购配置标准,或因时间紧急,并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100万元(不含)以下的,可在2026年度便携式计算机框架协议采购入围供应商、入围产品范围内采购。各部门以框架协议方式采购的便携式计算机不得超过上年购买便携式计算机总数的30%。

采购人在采购一体式计算机时,单项或批量金额在100万元(不含)以下的,可在2026年度一体式计算机框架协议采购入围供应商、入围产品范围内采购。

在中央政府采购网注册的其他采购人,可自愿按照或参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政府集中采购。

二、执行有效期

本次便携式计算机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及入围产品的有效期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8月3日止,一体式计算机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及入围产品的有效期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8月4日止。有效期届满时,如新一期便携式计算机、一体式计算机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和产品征集工作未完成,有效期延长至新一期通知公布生效时止。如有政策调整,将通过中央政府采购网另行告知。

三、采购程序

(一)执行方式。

入围供应商、入围产品及其最高限制单价在国采中心电子卖场展示。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按照财政部令第110号规定,通过直接选定或二次竞价方式自主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和产品。直接选定方式是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主要方式。国采中心电子卖场支持的直接选定方式为直购,支持的二次竞价方式有比价、反拍等。

直购是指采购人直接选择供应商和产品下单的采购模式。

比价是指采购人选择不少于三个同类型产品发布比价需求公告,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的采购模式。

反拍是指采购人选择某款产品,设定报价截止时间、单价降幅区间,发布反拍需求公告,所选产品供应商自愿参与报价。报价截止时间后,以系统记录的供应商最终报价作为评判依据,价格最低的供应商成交。

(二)电子验收单和采购合同。

采购人在电子卖场下单,成交供应商确认订单后,系统自动生成《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电子验收单》,作为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的凭证。电子卖场提供采购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可与供应商自行协商签署采购合同。

四、监督管理

采购人或其他相关方可向国采中心反映供应商恶意竞争、乱报价、不诚信履约等行为。反映问题经核实的,国采中心要求供应商限期改正,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国采中心按规定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

五、其他事项

请各部门政府采购主管机构将本通知内容逐级传达到所属预算单位,严格按要求开展采购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采购单位、供应商有违反本通知要求的行为,可向国采中心反映。国采中心将认真调查核实,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请及时向国采中心反映。


技术支持电话:(010)83086951  55604403

业务咨询电话:(010)55605614  83084971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8月18日

来源: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