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400-0666-060
省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发展改革委(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和《贵州省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黔发改法规〔2021〕206号)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部门以及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对全省现行实施的招标投标制度规则进行了清理。
列入清理范围的《贵州省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文件目录(2024年版)》共有制度规则文件94个。经清理,保留71个,因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被废止、失效等原因从目录中移出23个,同时,结合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制度建设最新成果,补充新增文件41个。清理整合后,形成《贵州省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文件目录(2026年版)》,共有制度规则文件112个,现予公布。
各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根据《贵州省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文件目录(2026年版)》,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凡未列入《贵州省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文件目录(2026年版)》的制度规则文件,或不属本通知发布之日后依法制定的制度规则文件,一律不得作为招标投标领域行政监管依据。
本通知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解释。
附件:《贵州省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文件目录(2026年版)》.doc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4日
原文链接:
来源:贵州省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