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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采购人云平台录入采购计划重点事项的工作提示》,针对采购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录入采购计划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和易错环节,提出八项重点要求,旨在进一步规范采购计划填报行为,提升采购效能,切实减少计划反复退回情形。
计划名称与基础信息填报须规范
《工作提示》明确,采购计划名称不得包含采购人单位名称、特殊字符及空格,以确保系统识别和信息归集的规范性。在标的基础信息方面,标的名称、数量、金额、计量单位须确保准确无误。值得注意的是,政府采购云平台不支持后期修改上述信息,一旦填报有误只能退回重新编制采购计划,这将直接影响采购进度。
货物类项目填报有讲究
针对货物类采购项目,《工作提示》提出具体要求:同一包号包含多个产品的,须逐条录入每一项产品信息,否则将无法生成分项报价表。同时,公开招标项目应当单独列明核心产品。这一要求旨在保障供应商报价的准确性和评审工作的可操作性。
中小企业政策落实须审慎研判
《工作提示》特别强调,选择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时,货物类项目应当审慎研判。核心原因在于,货物类项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产品生产厂家的划型为准,而非以投标供应商自身的划型作为判定依据。这一区别在实践中极易被忽视,一旦填报错误将直接影响采购活动的合法有效性。相关要求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执行。
两项标识勾选须审慎核实
《工作提示》要求采购人审慎勾选政务信息系统项目标识。该选项与后续采购需求填报直接关联,选择错误将造成前后信息不一致,须认真核实后方可勾选,相关要求参照《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7〕210号)执行。
同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标识也须审慎勾选。服务类项目勾选该选项前应当核实确认,该项与后续采购需求填报密切相关,选择错误将导致前后信息矛盾。相关要求参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内财综〔2022〕1177号)执行。
节能环保与中小企业行业划分须精准对标
在绿色采购方面,《工作提示》要求采购人做好节能环保产品政策适配。如涉及节能环保产品,须严格对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落实相关要求。
此外,采购人还须准确确定中小企业划分所属行业,厘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并在采购文件中逐项予以明确。相关要求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源头规范助力采购提质增效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示,请各采购人严格遵照上述要求填报采购计划,认真核对各项信息,切实减少计划退回情形,保障采购业务高效顺畅推进。
业内人士指出,采购计划录入是政府采购全流程管理的“第一道关口”,填报质量直接关系到后续采购活动的效率和合规性。此次《工作提示》的发布,为采购人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南,有助于从源头减少因填报不规范导致的反复退回和采购延误,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为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切实防范采购计划反复接收、退回的风险,依据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设置相关规定,结合日常工作发现的共性问题,现就采购人在云平台录入采购计划有关重点事项提示如下:
一、规范填写采购计划名称。计划名称不得包含采购人单位名称、特殊字符及空格。
二、准确填报标的基础信息。标的名称、数量、金额、计量单位须确保准确无误。政府采购云平台不支持后期修改上述信息,填报有误需退回重新编制采购计划。
三、规范填报货物类项目。同一包号包含多个产品的,须逐条录入每一项产品信息,避免无法生成分项报价表。公开招标项目应当单独列明核心产品。
四、严格落实中小企业政府采购相关政策。选择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时,货物类项目应当审慎研判。货物类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以产品生产厂家划型为准,不以投标供应商划型作为判定依据。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执行。
五、审慎勾选政务信息系统项目标识。该选项与后续采购需求填报直接关联,选择错误将造成前后信息不一致,应认真核实后勾选。参照《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7〕210 号)执行。
六、审慎勾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标识。服务类项目勾选该选项前应当核实确认,该项与后续采购需求填报相关,选择错误将导致前后信息矛盾。参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102 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内财综〔2022〕1177 号)执行。
七、做好节能环保产品政策适配。如涉及节能环保产品,要严格对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落实相关要求。
八、准确确定中小企业划分所属行业。厘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并在采购文件中逐项予以明确。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请各采购人严格遵照上述要求填报采购计划,认真核对各项信息,切实减少计划退回情形,保障采购业务高效顺畅推进。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8月14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