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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农业农村局公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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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着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现将市农业农村局第二批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典型案例一:高安市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串通投标案

案情简介:2021年9月,陈某借用了3家公司的资质与陈某某、姜某某、王某某等11人的100多家公司一起参与高安市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联投,中得3个标段,中标项目总金额71382041元。陈某串通他人参与投标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规定。

处理决定:2026年6月,高安市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拟对陈某罚款9034元,没收上缴违法所得180000元,以上共合计罚款189034元。

典型案例二:万载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转包分包

案情简介:2024年12月,中远汇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万载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标合同金额430万元,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2025年4月。该公司中标后未履行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通过签订《农田沟渠施工承包合同》将工程转让给第三方李某某,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项规定,当事人属涉嫌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的违法行为。2026年3月经审计发现上述转包行为。

处理决定:2026年4月,万载县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中远汇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罚款30164元。


上述典型案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破坏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影响了招标投标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要引以为戒,切实强化自律意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良好秩序。

原文链接:

http://nyncj.yichun.gov.cn/ycsnyncj/gsgs/pc/content/2066709871948816384/content_2066709871948816384.html


来源:宜春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