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e采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交流群
位置 返回首页 行业聚焦 宁夏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清单,7月1日起施行!

宁夏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清单,7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招标投标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行业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发改法规〔2025〕1358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 号)等法律法规及自治区相关规定,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本通知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重点环节责任清单>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3〕119号)废止。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清单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自治区水利厅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国资产委

2026年5月20日


附件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清单》的通知_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