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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机关各部门、院(校)、各直属机构,各师市财政局,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供应商,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为贯彻落实《兵团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2024—2026年)三年行动工作台账》安排部署,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规范行政裁决程序,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效能和法治化治理水平,现就推行兵团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全流程线上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及适用范围
自2026年6月1日起,兵团政府采购信息化系统正式上线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模块功能。凡参与兵团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可依法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含集中采购机构,下同)、兵师财政部门等各相关方线上提起质疑、投诉。各相关方应线上办理具体事项,包括质疑回复、材料提交、受理审查、调查取证、裁决决定、文书送达、档案归集等。
二、线上办理流程
各相关方进入“兵团政府采购网”(ccgp-bingtuan.gov.cn),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行政裁决模块,完成材料提交、进度查询、文书签收等操作。兵师财政部门依法线上开展受理审查、调查取证、裁决决定等工作。具体操作指南已同步发布至“兵团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栏,请各相关方仔细查阅并遵照使用。
三、线上线下并行受理机制
供应商应优先通过线上提起质疑、投诉。兵师财政部门、采购人、代理机构同步保留线下受理渠道,对通过纸质材料提交的申请,应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录入系统,线上办理受理、告知、答复等事项。
四、工作职责
(一)财政部门强化监管职责。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兵师财政部门应严格对投诉进行审查和处理。同时,要加强对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的宣传引导和业务培训,提高各相关方对线上行政裁决功能的知晓度和应用,确保线上行政裁决工作顺利推进。
(二)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在编制采购文件时,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要明确告知供应商线上质疑、投诉受理渠道和方式,指导供应商通过线上提起质疑、投诉。同时,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和办理相关回复事宜,切实加快质疑、投诉处理效率。
(三)供应商履行诚信义务。供应商应遵循诚实守信原则,依法依规线上提出质疑、投诉,对质疑、投诉行为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完整,正当维护自身权益。
实施中如遇问题和情况,请及时向兵团财政局反映,业务咨询电话:0991-2899402;技术支持电话:0991-2899144。
兵团财政局
2026年5月15日
来源|兵团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