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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修订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八个标准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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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及配套工程量计算标准,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工作,推动建筑市场公平、有序、健康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对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标准文本进行修订,形成了《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5年版)》等8个标准文本。

修订文件包括6个施工标准文本和2个监理标准文本

  此次修订的文件包括《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文本(2025版)》《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5版)》《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专业承包施工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文本(2025版)》《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专业承包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5版)》《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专业分包施工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文本(2025版)》《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专业分包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5版)》6个施工标准文本和《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文本(2025版)》《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5版)》2个监理标准文本,并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有效提高了招标投标活动的规范性,保障了市场的公平公正,有助于构建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紧密衔接新版清单计价标准,推动市场化计价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及配套工程量计算标准自202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工程造价管理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完善了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对计价活动原则、清单费用组成、风险分担方式、造价管控措施、计量计价规则、价款调整方法、价款支付管理、解纷机制等进行了调整;增加了投标报价澄清或说明程序,提前识别与发现投标报价文件中的潜在风险,可有效避免后续争议的产生。此次新版标准文本修订,严格遵循新版清单计价标准要求,将清单计价标准改革措施落地到招投标环节。

  鼓励新能源、新技术应用,推动建筑绿色高质量发展

  为落实《推进美丽北京建设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文件精神,在新修订文件中增加了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新能源机械的要求、“新能源机械的使用(适用于鼓励使用的)”等评分因素、“本工程使用全密闭施工技术及在土方阶段使用基坑气膜的要求”等可填写项。同时要求,东城区、西城区和通州区的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使用新能源机械,其他区鼓励使用,倡导有条件的建设工程土方阶段使用基坑气膜技术,推动建筑行业向绿色、低碳、可持续方向发展。

  进一步细化执行规则,提高招投标的可实施性

  新版标准文本进一步细化执行规则,将投标报价β值明确小数点后两位,实现计算无偏差、履约无争议、评审高效率。

  此外,新版监理标准文本将招标人要求投标人以承诺书形式提交的各类材料集中单列并提供标准化模版,实现经营主体的多方共赢。对招标人,它是“评审加速器+风险防火墙”;对投标人,它是“投标指南针+废标避坑指南”,可有效提升项目招投标的透明度、效率和履约质量。结合7月1日推行的《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内容,清晰区分了“保修期”和“缺陷责任期”概念,将“缺陷责任期”服务列入监理服务范围,细化了监理酬金合同计价方式,明确了服务费支付比例、时限以及优化变更条款等内容。结合监理行业特点,优化近年财务状况、拟投入人员情况等评审因素,引导投标人合理配备资源,鼓励优质优价市场竞争,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房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及配套工程量计算标准,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工作,结合市场实际和有关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对《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17版)》等八个标准文本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5版)》等八个标准文本(以下简称《标准文本(2025版)》)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文本(2025版)》由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构成,通用部分与专用部分是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通用部分作为工具书与专用部分配套使用。

  二、《标准文本(2025版)》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三、招标人应依据《标准文本(2025版)》,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编写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四、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的专用部分,用于进一步明确通用部分中的未尽事宜,编写时应采用选择、填空式的格式化表述方法,专用部分的标题应当与通用部分的标题相一致、条款号相对应,可进行补充和细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与《标准文本(2025版)》通用部分内容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五、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的通用部分,应当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并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zjw.beijing.gov.cn)或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查询或下载。

六、《标准文本(2025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文本(2017版)><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17版)>的通知》(京建发〔2017〕440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文本(2019版)><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19版)>的通知》(京建发〔2020〕54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专业承包招标标准文本(2020版)><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标准文本(2020版)><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材料采购招标标准文本(2020版)>和<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设备采购招标标准文本(2020版)>的通知》(京建发〔2020〕312号)中《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专业承包招标标准文本(2020版)》《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标准文本(2020版)》同步废止。

七、《标准文本(2025版)》使用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文本(2025版)

附件2.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5版)

附件3.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专业承包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文本(2025版)

附件4.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专业承包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5版)

附件5.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专业分包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文本(2025版)

附件6.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专业分包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5版)

附件7.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文本(2025版)

附件8.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5版)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9月10日


原文链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5版)》等八个标准文本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住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