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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加强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审行为,河北省财政厅印发《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该办法优化了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2023年版文件中的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下限为评审时间2小时以内300元,修订为评审时间4小时以内500元,旨在促进评审专家提高评审效率。小幅提高误工费标准,由原来的100元提高到200元。同时,规定了评审专家劳务费支付标准为税后标准,引导依法纳税行为。
全文如下:
来源:河北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