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e采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交流群
位置 返回首页 行业聚焦 福建:2024版集采目录拟调整哪些内容?

福建:2024版集采目录拟调整哪些内容?

发布时间:

近日,福建省财政厅就《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对《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闽财购函〔2021〕2号,以下简称2021年版集采目录)主要作出如下调整。

调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一是品目数减少。《征求意见稿》将2021年版集采目录35个品目精简到29个品目,删除“信息安全设备”“数字照相机”“电冰箱”“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会议服务”;合并“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为“打印机”,合并“乘用车”和“客车”为“乘用车”,增加“移动工作站”“图形工作站”。

二是品目内容调整。《征求意见稿》对应调整了集中采购目录内品目名称、编码及内容。例如,“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删除“不包括图形工作站”说明,“复印机”删除“不包括印刷机”说明,“触控一体机”说明部分将“包括室内型、户外型触摸屏等”调整为“包括室内型、户外型触摸屏/互动屏等”,“LED显示屏”删除“包括单基色显示屏、双基色显示屏、全彩色显示屏等”说明,“扫描仪”删除“包括平板式扫描仪、高速文档扫描仪、书刊扫描仪和胶片扫描仪,不包括档案、工程专用的大幅面扫描仪”说明,“空调机”删除“包括空调类额定制冷量14000W及以下,不包括多联式空调机组”说明,“家具用具”调整为“家具”并将“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木制或木制为主、钢制或钢制为主、铝制或铝制为主的家具”调整为“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家具,鼓励采购竹制家具”;“信息安全软件”调整为“应用软件”,备注部分增加“限于信息安全软件”表述;“云计算服务”将“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基础设施服务(Infrastructure as a Service,IaaS),包括云主机、块存储、对象存储等,系统集成项目除外”的说明部分调整为“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以云计算技术和模式为主要特征的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基础服务、平台服务、应用服务等”,“互联网接入服务”修改为“网络接入服务”;等等。

三是部分品目设置金额起点《征求意见稿》延续2021年版集采目录做法,规定了“电梯”“不间断电源”“家具”“云计算服务”“网络接入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的金额起点,分别为100万、50万、200万、50万、50万、200万,以与福建省集中采购机构履职、集中采购品目实施监管等相衔接。

提高省级货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数额标准及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征求意见稿》将省级货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由300万元提高至400万元,市县级货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不变,仍为200万元;将省级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与省级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相同。

明确工程项目在招标采购中

不同的适用规则

 《征求意见稿》除明确工程项目管理外,还增加要求所有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在执行中均应当落实政府采购有关要求,包括编制预算、采购实施计划,执行支持绿色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纳入政府采购统计范围等。

增加框架协议采购要求

 《征求意见稿》要求按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等规定开展框架协议采购工作;鼓励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品目实行批量联合采购和框架协议采购;明确各级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行框架协议采购的品目,采取全省联动框架协议或区域联动框架协议由省财政厅根据工作实际决定。

此外,《征求意见稿》明确,未设置集中采购机构的地区可以将集中采购项目委托省或其他市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来源:中国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