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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出,健全创新统筹机制。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战略规划、重大任务、政策措施的统筹协调。按照“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要求,在重点前沿领域统筹科技和产业发展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加强科技、产业、金融、教育、人才等政策协同。面向地方、行业开展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监测评估,把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发展和产业创新水平作为重点内容。 改革任务组织模式。强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产业应用导向,常态化征集企业需求,在指南编制、立项评审、项目验收中,合理增加来自企业和创业投资机构的专家数量,推动科技界、产业界、用户等多方参与。健全企业牵头项目的管理规定,完善“揭榜挂帅”、“业主制”等组织方式和“里程碑”管理、分阶段拨款等资助方式。健全“应用考核技术、市场考核产品”的项目验收机制,加强研发目标和产业化目标一体考核。推动国家重大工程和产业发展专项同步部署科研任务,明确科技创新目标,健全组织实施机制。 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无缝对接。强化场景驱动创新。实施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应用示范行动,加大场景培育和开放力度。支持地方在政务服务、智慧城市、乡村建设等领域加大应用场景建设和开放力度,加强技术、场景等供需信息汇集发布。强化场景开放协同共享。 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通创新。鼓励国有企业加快建立独立核算、免于增值保值考核、容错纠错的研发准备金制度。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 加强人才协同培养和使用。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协同育人,完善科技、产业部门等多方参与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推广校企联合、工学交替和“双导师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聘请企业创新人才担任产业导师、产业教授。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家。
原文链接: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610/content_7083929.htm?sessionid=1717297497
来源:建筑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