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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国办发〔2026〕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26年5月8日
(本文有删减)
国务院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国务院2026年度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统筹立改废释,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提高立法质效,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丰富发展最新成果,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新征程立法工作
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科学合理安排立法项目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持续提升立法工作质效
四、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抓好立法工作计划的执行
附件
《国务院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明确的立法项目及负责起草的单位
一、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14件)
二、拟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24件)
三、拟完成的其他立法项目
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