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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招标采购管理》杂志梳理汇总了2025年11月国家及地方新出台的招标采购有关政策、法规,供大家参考。
11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5年第36号),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除法律、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不可修复的情形外,满足相关条件的信用主体均可按要求申请信用修复。
11月4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河南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招投标 “三十严禁” 规定》(豫交建管函〔2025〕26号)。严禁“量身定做”,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严禁投标人之间串通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约定中标人、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活动等30类行为。 11月6日,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领域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责任清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11月14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印发《浙江省水运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浙江省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11月17日,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管责任。 11月17日,青海省财政厅印发《青海省政府采购领域行政监督责任清单》,推动青海省政府采购规范健康发展。 11月17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联合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组织实施操作指引(试行)》(辽发改法规〔2025〕843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11月18日,四川省办公厅发布《关于明确省直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的通知》(川办函〔2025〕58号),探索建立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协同体制。 11月20日,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信息公开目录(2025年)》,进一步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透明化管理,提高公共资源配置质量效率。 11月21日,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印发《青海省招标投标领域行政监督责任分工》(青发改法规函〔2025〕304号),进一步厘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 11月24日,安徽省财政厅印发《安徽省政府采购领域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责任清单》(皖财购〔2025〕1224 号),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领域招标投标行政监管责任,共涉及八类104项内容。 11月25日,青海省数据局、青海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青海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青数〔2025〕42号),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