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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就加大平台建设统筹力度、优化信息归集共享机制、深化信用数据开发利用等方面作出相关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方案》明确,强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下简称信用信息平台)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功能,加强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数据共享。信用信息平台统一归集各类信用信息,并根据需要向部门和地方共享。依托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并联通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形成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作为向金融机构集中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服务的“唯一出口”,部门向金融机构提供的本领域信用信息服务不受此限制。
《实施方案》根据金融机构对信用信息的实际需求,要求进一步扩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范围,将企业主要人员信息、各类资质信息、进出口信息等纳入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清单,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适时对清单进行更新。
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清单显示的信息种类共17种,包括公共资源交易信息、资质信息、知识产权信息、司法信息、纳税信息等。其中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交易类型、项目名称、项目金额、项目所有组织名称、链接地址、公告日期。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方式为国家层面以物理归集方式共享至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
此外,《实施方案》还指出,要深化信用数据开发利用。完善信息查询服务。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要按照公益性原则依法依规向金融机构提供信息推送、信息查询、信用报告查询等服务。开发信用融资产品。因地制宜开展“信易贷”专项产品试点,金融机构推出细分领域金融产品和服务。
来源:中国招标